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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國考

藥師國考專區

 

藥學系學生可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分階段考試」(通稱藥師國考),藥師國考分二階段,分別為藥師(一)、藥師(二)考試。二階段考試通過後,即得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師證書。考選部每年舉行二次藥師國考,通常安排於暑假(集體報名)、寒假(集體報名)各一次。

若為本系在校生,將於學生修畢基礎科目時提供「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完成實習時提供「實習證明書」,俾利應試。

 

考試科目及應考資格如下:

二階段考試

考試科目

應考資格

藥師(一)

一、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二、藥物分析與生藥學
(包括中藥學)

三、藥劑學與生物藥劑學

藥學系在學學生,修畢藥理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生藥學(包括中藥學)、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等學科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

藥師(二)

一、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二、藥物治療學

三、藥事行政與法規

藥學系畢業,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並經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者。

 

註1:本表節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應考資格表。最新相關規定請依照考選部網站辦理。

註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