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馬燈
獎勵對象:入學年度暑假申請
| 109.04.17 本系108學年度第9次系務會議通過 112.07.21 本系111學年度第12次系務會議通過 112.07.24 發布修正第1至3、5、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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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書下載 ODT |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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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系(下稱本系)依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設置要點,訂定本辦法。 | ||||||||||||||||||||
| 二、 | 獎勵對象:本國境內、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高中應屆畢業學生擬就讀本系學士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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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獎學金金額:經核定給獎者,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新臺幣(下同)八十萬元。發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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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向本系提出申請。 | ||||||||||||||||||||
| 五、 | 申請時間:入學年度八月中以前,依公告時間為準。 | ||||||||||||||||||||
| 六、 | 繳交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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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審查:由本系招生委員與學生事務小組委員初審後,將推薦名單送醫學院進行後續甄審。 | ||||||||||||||||||||
| 八、 |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 ||||||||||||||||||||
| 九、 |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