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馬燈
| 一、 |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下稱本院)為獎勵畢業生在學期間優異表現,訂定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撥穗典禮授獎要點(下稱本要點)。 | ||||||
| 二、 | 評審委員會由本院院長、藥學系6名教師代表、臨床藥學研究所2名教師代表,共9位代表組成。各獎項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於撥穗典禮之前由評審委員會依獎項提供者所提供獎項之精神及金額而決議之。 | ||||||
| 三、 | 撥穗典禮頒發予畢業生之獎項如下︰ 研究生論文獎、大學部成績優良獎、藥學實習優良獎、大學部學生論文實作獎以及服務貢獻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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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研究生論文獎得獎者,必須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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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大學部成績優良獎 以二年級至六年級上學期之必修科目成績(不含各項實習課程),經評審委員會參酌成績排序,取全班前百分之十為原則,頒發此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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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藥學實習優良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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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大學部學生論文實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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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服務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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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