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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顧文霞教授紀念學生社團獎助金辦法

107學年度第十次(108.06.21)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08學年度第一次(108.08.28)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通訊)修正通過
108學年度第一次(108.09.06)醫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學年度第3052次(108.10.01)本校行政會議報告通過

 

一、 主旨:
生達藥廠范進財董事長(臺大藥學系第4屆系友)為感念顧文霞教授,於本校藥學系成立初期,投入藥學系教學及服務工作,尤其重視學生的課堂外的活動與實習,特捐贈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新台幣伍佰萬元,依本校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第6條設立「顧文霞教授紀念學生社團獎助金」之永續基金帳戶,以孳生利息作為本院學生社團活動獎助經費,藉以推廣學用合一教育理念,希冀培養學生具有領導之才能,服務及貢獻社會之高尚品德。
二、 獎助對象:
本院之學生社團。
三、 申請方式:
每年8月底前,由學生社團負責人向本院提出前一年度之計畫及經費執行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經費預算,資料完整始得提出申請。
四、 本帳戶之本金永不動用,孳息部份每年轉入醫學院設立之專款,由本院管理獎助金審查及發放。
五、 審查及發放:
由本院學生事務委員會,就當年度所申請案件,審定獲獎單位及獎助金發放金額,提本院院務會議報告通過後公告。核定名額依該年度孳息及實際申請狀況調整。該年度未執行完畢之孳息金額,併入次年度獎助金額度。
六、 獲獎之單位於該年度應協助本院教研相關活動一次。
七、 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報醫學院院務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核備,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