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馬燈
獎勵對象:本院大學部及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名額:每學年2名
金額:每名2萬元
經費來源: 系友捐款孳息
| 一、 | 主旨: 洪慧中(臺大藥學系第28屆系友)與洪慧冉姊妹為感念其先母魏如圭老師(臺大藥學系第1屆系友),於藥學系成立之初期,美國進修返校,持續奉獻於藥學教育服務,特捐贈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新台幣壹佰萬元,依本校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第6條設立「魏如圭老師紀念獎學金」之永續基金帳戶,以孳生利息作為獎學金,嘉勉後進,薪傳藥學科研與專業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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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對象: 藥學專業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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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名額:每學年2名。 | ||||
| 四、 | 金額: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 ||||
| 五、 | 申請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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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繳交資料: 申請書1份,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獎懲紀錄證明書(含獎懲事由)1份及其他相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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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及單位: 每年12月底前,向藥學專業學院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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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本獎學金評審: 由藥學專業學院組審查委員會,就當年度所申請者繳交之資料,審定獲獎學生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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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獲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或本校管理之其他獎學金,以維普惠本校學生之宗旨。 | ||||
| 十、 | 獲獎之學生於該年度應協助藥學教研相關活動一次。 | ||||
| 十一、 | 本辦法經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報醫學院院務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核備,自發布日施行。 |